孩子们都很听话,和胡月差不多年纪的有两个,一个叫荷叶,一个叫青颜,都是九岁。另三个是六岁的小男孩儿,一个叫虎子,一个叫镇邦,一个叫拓年。
我简单问了一下他们的情况,都在家和爹娘学过三字经,千字文,还没开始学写字。这里条件简陋,文房四宝简直是奢侈,我想只好等以后找机会再学写字吧。
每天,这六个孩子迎着朝阳来到我的小院,沉寂的院子里便飘扬着孩子们稚嫩的读书声。薄暮时分,六个孩子又携手而归,我这一天的快乐就宣告结束。
朱逸颜终于开始接受现实,这应该算是另一件幸事。
饿了一天一夜,第三天早上,他喝了一碗粥,吃了一个馍。看着他那勉为其难的样子,我又是想笑又是想哭。
他不再是那个坐等着一群婢女服侍的皇上了,没有美酒美食,甚至连双像样的筷子都没有。他的大手,也不复往昔的白晰,而是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与金黄的玉米馍混在一起,竟是一种异样的讽刺的和谐。
他成了一个要自食其力的布衣百姓。虽是布衣百姓,他身上却有一种更加沉稳的成熟气质,因为带了隐忍,所以成了一种略带忧伤的悲怆美,更吸引人。
我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恍惚间仿佛看见了一道暗痕,我问:“你受伤了?”
他没回答,胡乱的把最后一口馍送进口里,优雅的起身。
我拦在他面前说:“我知道你不想和我说话,可我有话对你说。你不觉得你很幼稚吗?不和我说话为什么要把我带在身边?你为什么不让我消失?你是想借此提醒你的仇恨吗?”
他淡漠的眼神落到我脸上,平静无波的,却让我有些心悸。
我把视线挪到他的下巴上,说:“我准备教几个孩子读书识字。”
我在心底哀求:说话,说话,再这样下去我要疯了。
老天第一次睁开了耳朵,听见了我的乞求。他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不恨,也不爱。不和你说话,只是因为无话可说。你的事,我的事,各不相关。”
他都走出很远了,我还站在原地。低头用力的扭着自己的手指,笑中带泪,泪中带笑:“不错,总算说话了呢。”
不恨,也不爱。挺好,真的挺好。他既然看得开,我也就不必歉疚,也不必心怀希望,更不必痛苦,也不会失望。
天底下不恨不爱的夫妻多了,照样能厮守一世。
他的事,我的事,各不相关。更好。他终于放手了,终于不再限制我不再对我提要求了。我自由了。
白天教孩子们识字,等孩子们走了,我做饭、烧水,等他回来。晚上,我点上烛火,在灯下做着他的棉衣、外袍,还有,被子。虽然冬天就要过去了,可是他的衣服实在少的可怜。
炕烧得热乎乎的,可是我还是冷。每天都要熬到很晚才睡下,因为有很多的事要做。洗碗、洗衣服,劈柴,用少许可怜的热水擦身。
经常暗夜怔忡,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是否如这长夜,总有黎明到来的那一刻。
身上盖着的是我自己的棉衣。他从来没有替我盖过被子。
只有一床被子,在他的意念里,天经地义那是属于他的。
我习惯了。习惯了半夜冻醒,习惯了疲惫的麻木,习惯了他的冷漠。很可怕的习惯,却是不得不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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