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日中动了真情的女人—陈晓。
以为上次的凶杀案之后,她会收敛一点,谁料她仍然不知道悔改,反而更加猖狂了。
总之,日中的遇害,真的没有让她悔改。这让我有点失望,虽然我不歧视妓女,但是我觉得她们的人生其实可以过得更好一点,完全不用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脚踏实地生活,才是正道。
不过我不是教育家,无法拯救这些水深火热的妓女,真是无奈。
哎呦,通话完了?是不是那个有钱人又约你去他家玩了?
哈哈,这段时间我走运了,有人包起我,这个月都不用干活啦。
切,不用那么神气!你就不怕他是一个变态?有钱人都特别变态。
如果有钱赚,变态一点都可以接受的,你们说是不是?
行了,不用在这里噁心了。赶紧走吧。
好啦,宝贝,我走了,今晚不用等我回出租屋。
穿衬衣的女人潇洒地离开酒吧了。
其余的两个女人都很不服气。
就她那个样子,还有人包养她?我都比她年轻。
就是,又不照照镜子,一张土得要命的脸蛋,还不是胸部大,才有人找她。
就是,不管了,我们一起喝酒吧……
就这样,她们两个在轮流劈酒,差不多天亮的时候,她们都已经喝醉了。
我正准备洗完剩下的酒杯,酒吧差不多的时间就会打烊,我也该下班了。
到了早上的时候,我就会很困,眼皮直线下沉,看到美女也不会睁开眼睛。
我洗完杯子之后,两个女人已经醉倒在吧台上,黑色头发的女孩已经不见了。
奇怪,我努力地在回忆着,她是什么时候离开酒吧的。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五个人当中,就只剩下染着紫色头发的陈晓没有喝醉,她冷冷地问我:你还有多久下班?
我抬起手上的手表,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早上的七点多了。
没想到,洗几个杯子,就过了一个小时。
还有十分钟吧……我收拾好东西就可以下班。
她指了指外面:待会一起走,送我回家。
那她们呢?我指着。
她们又不是头一回在酒吧过夜,很正常的,只要醒了,她们就会自动离开酒吧!
她都这样说了,我也没有多说。
离开酒吧,走在大街上的时候,阳光已经有点猛烈。
可能陈晓是妓女的事情是众所皆知的,所以我陪着她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很多人都有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我看。
她们全都是一些接送小孩上课的家庭主妇,更有甚者,有一些主妇是很年轻的,应该是结婚结得早,很年轻的时候就生了小孩,所以在如此年轻的年龄,却要一大清早接小孩上课,不得不说,有点提前步入必经阶段了。
我面无表情地走着,她们都在捂着嘴偷偷地笑,我无所谓,但是陈晓倒是有点介意了。
你不觉得她们好像在笑你吗?
笑就笑呗,我又不介意。我无所谓地说着。
她有点心虚地说:可能是我给你带来影响了……我是众所周知的妓女……
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反问她。
难道你不介意我的身份?她问我。
我摊开手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妓女也是人,也可以有朋友,我不觉得哪里不妥当。
她停止脚步,留在原位问我:你真的拿我当朋友?
我不以为然地说:那当然啦!我们早就认识了,不是吗?
谢谢你……!她居然有点害羞,真是不得了。
走着走着,她突然用鼻子嗅了嗅说:蓓姐在附近?
谁是蓓姐?我问她。
她严肃地说:昨晚走得最早那个。
哦,这个月有人包养那个。我也想起来了。
你说她在附近?你是如何知道的?我反问她。
她皱着眉头说:蓓姐经常涂的那款香水,是我帮她选的。她每次接客的时候,都会喷同一款香水。所以我最熟悉那股气味了。现在这股气味就在我附近,我感觉她一定在这里附近。
不会吧?真有那么厉害?我半信半疑地跟着她走。
也许是气味变成一条指引她前往的路,她拐了一个弯,又拐一个弯,最后停留在一个后巷里。
我问她:干嘛不走了?
她有点焦虑地说:气味到了这里就消失了……糟了!她肯定出事了!
我好像……留意到一些东西了。
在前面的位置,我看到一只脚暴露在尽头的拐角处,那是一双高跟鞋,最重要的是,脚甲还涂了颜色。
蓓姐!她大喊着,往前冲过去,我也跟在后面。
果然是她……我们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趴在地上,脸朝地上,双手被反绑,脸上全是血迹……
我选择第一时间报警。
警车很快如约赶至,现场立刻被封锁,围观的群众指指点点,小声议论,大声笑,像一个多事的三八一样。
莫警官赶过来,看着我叹了一口气说:童本善,怎么每次都是你发现尸体的?
我苦笑着:我也感觉自己像死神一样……
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发现了一下几点。
第一,死者的双手被反绑,死前曾经遭受过性虐待,这是一种折磨他人身体来获得满足感的犯罪手法。这种罪犯的童年多半是悲剧,与不开心紧紧相连,才会产生不平等的心态。
第二,死者的内衣找不到,最初法医也以为她不喜欢穿内衣,毕竟一些开放的妓女不喜欢在接客之前穿内衣,毕竟这样进行性交易的时候,整个过程会快速很多,节省双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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