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助选是华人在美国融入主流社会的重要途径的话,卫高荣已经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
陈锋在这一点上对卫高荣也是非常欣赏的。中国人普遍有种不怎么好的“美德”,那就是凡事都不会太过主动和功利,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另外就是国人远离政治的体制所致,究其根源,不能不论及人种上的缺陷。所以,一直以来,华人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不是很高,因为没有太多的华人去积极的参与到美国的社会政治当中去,去竞选议员和地方行政人员,为自己的族群说话,这也大大的减弱了华人在美国社会中的话语权,连带着自然更加比黑人还在美国受歧视。长期以来,华人一直处于美国的政治底层,游历于美国政治的边缘地带,为政治的睡眠者。以至于在美国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华人是经济上的暴发户、学术上的佼佼者、体坛上的弄潮儿、政治上的侏儒。
除历史原因外,根本问题在于华人的劣根性,政治素质的先天不足。华人移民美国始于19世纪20年代,加州出现淘金潮,美国西部急需劳动力,大批华人移居美国,靠出卖苦力为生。他们顽固不化地以外国人自居,长期无法融入美国社会,抱持极其庸俗浮浅的人生观和狭隘短视的利益观,认定“有半个面包总比没有强”的死理,只顾个人埋头苦干,拒不接受和参加任何形式的罢工斗争。不仅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对19世纪后半叶美国所兴起的那为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缩短工时的罢工运动也起到反动与破坏的作用。从而引起全美朝野人士的一致愤慨,认为华人是不配作美国公民的,没有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华人对美国社会的长期发展必然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美国这样一个完全靠移民而建立和壮大的国家被迫于1882年破天荒地制定了《排华法案》。1952年到1965年期间,出现了新一波华人移民潮,这些移民主要是来自台湾的留学生。自20世纪70年代末,大批来此大陆的留学生开始涌向美国,掀起了第三次中国移民潮。
后两次移民就其文化程度和社会地位而言与第一次移民虽说有天壤之别,但对政治的麻木与冷漠,浑沌与无所作为却惊人的出入一辄,一脉相承。
有篇报道说,150多年来华人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只有一点没有变化,就是始终被美国人当成外国人。无论什么行业,华人都要被贴上标签,被称为华裔政治家,华裔科学家等。2002年女子花样滑冰世界锦标赛,关颖姗不敌休斯而屈居亚军,美国报纸的通栏标题竟是《美国人休斯打败了关颖姗》,这大概是在美华人最典形的写照了。
并不是白人排斥华人,而是许多华人从没有把自己当成美国人,他们说中国话,看中医,生活在中国人自己的圈子里,不参加美国的政治活动,心在曹营身在汉,这样的华人怎么能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呢?
著名影星成龙曾深有感触地说,“9’11”以后,所有族裔的美国人都在想,我能为美国的安全做点什么,唯独华裔无动于衷。2005年纽约运输工人闹罢工持续达数十天,又唯华人独具慧眼,大抓商机、大发其财,纽约街头所能看到只是华人的客车与货车。中国中央电视台也不失时机地向国人对华裔的“精明”之举予以了通报和表扬。
公民意识是政治意识的集中表现。所谓公民意识,就是权利与义务的意识,就是对自己权利捍卫的意识与履行对他人权利关心的义务的意识。既要为自己的权益而斗争,又要为他人的权益而斗争。
在民主世界的美国,选举,投票是人民参与政治的最重要手段。美国有关部门在每次选举后,都要对不同族裔的投票率进行统计并分析研究,以便为政府和议会作决策提供参考,决策往往向投票率高的族裔倾斜。请看华人是如何对待这一严肃而重大的政治问题的。
自己不竞选议员、市长等公职并且不支持华人的一切竞选活动,认为是异想天开、是天真幼稚。
参政议政有不同的层次,并不是非要去竞选政府官员和议员才叫参政议政,只要积极地去投票就表示一种政治上的觉醒,就是一种政治上的行动,不管支持谁和赞成什么,只要投下神圣的一票,你的政治地位就因此而提高了一分。但华人从不这样想,别说为你的竞选活动摇旗呐喊、拉选票,就是投票也懒得去,总是以生意忙或其它理由为借口不屑于投票,甚至于不去进行选民登记,他们宁愿牺牲根本权利,也不愿因投票而耽搁赚几元钱的机会,认为投票是浪费时间。
如在加州核桃市,华裔人口占1/3,但华裔选民的投票率却远远低于其它族裔。
美国政府在作出事关民生的决策时,往往要召开市民听证会,听取市民的意见,但华人是不愿意参加听证会的。
不融入社会、不参加罢工、不屑投票、不出席听证会、不履行义务、不捍卫权利。结果,华裔族群的利益往往得不到重视。每当利益遭到侵害后,华裔便在私下抱怨,抱怨政府,抱怨议会,甚至相互抱怨,喋喋不休,有若受伤的耗子只会吱吱乱叫而已。真是开会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这大概就是华人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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